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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于孕齡兒的代謝問題


時間: 2021/6/16 9:27:57 瀏覽量:829 字號選擇: 分享到:

    代謝綜合癥或胰島素抵抗綜合癥是一類以胰島素抵抗/胰島素血癥、糖代謝異常、血脂異常、高血壓和肥胖為特征的代謝異常。

    雖然評價胰島素抵抗的理想方法是高血胰島素-正常血糖鉗夾技術,但監(jiān)測代謝的實用方法為血壓、BMI、禁食葡萄糖和血脂指標。建議在臨床中不使用禁食胰島素,因為對于正常與異常的區(qū)分沒有公認的標準。兒童期正常身體組成的定義尚未確立,而BMI是最好的替代者。

小于孕齡兒(SGA)出生者在兒童期、青春期和成年初期的代謝狀態(tài)

    SGA出生的兒童,可能早在1歲出現(xiàn)胰島素抵抗,而在青春期前的兒童中,那些體重迅速增長并BMI至少在17kg/m2的兒童更明顯。數(shù)量有限的SGA青少年和成年初期的研究表明,胰島素介導的葡萄糖攝取低于出生體重正常者,而在兒童期出現(xiàn)高BMI的SGA出生者,在成年期發(fā)展為糖代謝異常的風險增加。SGA出生的年輕成年人代謝問題的發(fā)生率比AGA(正常孕齡兒)出生者高。

小于孕齡兒生長和青春期的治療

    應及早對SGA出生的矮身高(2歲以下身長低于-2.5SD)兒童進行評價。在生長激素(GH)治療的最初2-3年中,與生長反應有關的因素包括開始治療時的年齡和身高SD值、父母身高中值和GH劑量。使用35-70ug/kg·d 的GH治療3年后平均身高的增長在1.2-2.0 SD。在初始趕上生長之后,所增高的身高大部分可維持到成年身高。GH治療的維持階段似乎有較小的劑量依賴性。有綜合癥的兒童對GH的反應不如無綜合癥的SGA兒童那么明顯。

    在兒童期以GH治療的大部分矮身高SGA兒童,青春期發(fā)育的時間和進展比較正常。

   如果對GH治療反應不充分,則需要再次評價,評價的內容包括順應性、GH劑量、診斷和停止治療的決定。在對GH有正向反應者,如2-3年后停止治療則導致生長減慢,因而建議不要停止治療,而應在生長速度下降到2cm/yr以下時再停止治療。

    有人提出,2-4歲之間未趕上生長的、身高低于-2.5 SD的SGA兒童適合于生長激素治療。此外,在對4歲以上未趕上生長的SGA兒童,GH治療的身高SDS界值應該是低于-2還是-2.5的討論中,雖然大多數(shù)代表贊同身高SDS低于-2開始治療,但尚未取得共識。關于GH治療的劑量,提出了開始治療的劑量應當在35-70ug/kg·d 范圍內,對最顯著的生長延遲者可應用更高的劑量。

  

    IGF-I可以預測GH治療反應的作用,對于接受GH治療的兒童,IGF-I水平的監(jiān)測又可作為劑量最佳化的手段。從其它各方面來說,都應使用GH治療的標準化監(jiān)測程序。某些綜合癥(例如,Bloom and Fanconi)情況比較特殊,可能不適合于進行GH治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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